林定國:公衆利益非取決於主觀感覺  傳媒遵守新聞專業守則就不會違法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4/03/07 10:27

最後更新: 2024/03/07 16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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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與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今日早上開會。(趙居逸攝)

當局考慮就與「國家秘密」相關的罪行加入與「公眾利益」相關的免責辯護。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,免責辯護門檻要高,客觀條件要寫清楚,強調公衆利益並非取決於傳媒的主觀感覺。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在無人發言後宣布,該小組委員會工作結束,期待條例草案首讀後,「變身」為法案委員會,就條例內容進行逐條審議。

立法會與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今日早上開會。 建築、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指,媒體在引述消息時,存在或真心誠意認為是消息涉及公眾利益,但其後發覺信息並不真確的情況,他期望當局釋除有關疑慮,並關注如何防止加入「公眾利益」作抗辯理由被濫用。

林定國回應指,為釋除社會擔心,加入部分條款認為值得考慮,但他指門檻要高、條件要寫得很清楚。強調有關公眾利益的定義,不能取決於傳媒或其他人士的「主觀感覺」,「不能說我主觀覺得是公眾利益,就洩漏國家機密。」因此為撇除主觀性,條例必須把客觀、門檻高的條件寫得清清楚楚。

他又指,香港媒新聞體間有基本專業操守,有關守則列名必須通過正當手段獲取資料。而新聞媒體有責任確保新聞的真確性,「如果任何傳媒工作者是遵從守則,我相信絕大部分或所有情況下,都不會不小心見到機密,再不小心觸犯法律。」他指,法律和新聞專業守則的要求不會有太大分別,其實亦是相輔相成。

另外,謝偉銓亦關注「制定措施保障處理國安案人員」,他認為定義範圍要闊一點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透露,保障的除了工作人員,還有其家人,條例會清晰列出。

林定國:法例針對行為而非特定行業

選委界議員管浩鳴指,國家安全定義廣泛,他留意到南韓的醫護罷工的情況,影響大眾需要,關注當局會否有特定條款,應對個別行業可能引起人民騷亂的行為。林定國稱,法例並不是為了針對特定行業或背景的人,而是針對行為的性質和可能帶來後果「尤其是行為是否帶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。」

鄧炳強:「應變反駁隊」始終有日會解散 但精神長存

選委界議員陳紹雄關注,23條立法後「應變反駁隊」會否有機制,對不實信息作及時澄清解釋。鄧炳強表示,反駁隊的成立是對立法過程的對抹黑進行即時反駁,「這是反駁隊的歷史任務」,但即使任務完了之後,社會上總有人對政府,和國家安全等進行抹黑。他指經過本次立法過程後,政府在應對有關抹黑工作上,累積了一定的經驗,未來會用不同的方式、不同平台繼續反駁,「名字未必叫應變反駁隊,反駁隊始終有一日會解散」,但政府亦會用這個有效率的工作模式作即時反駁,他形容反駁隊的精神是長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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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趙居逸